凈化材料光催化系統是評價光催化空氣凈化功能涂覆材料去除氣態目標污染物(甲醛或甲苯)性能的試驗方法,包括凈化效率和凈化持久性。
滿足標準:
JC/T1074-2021《室內空氣凈化功能涂覆材料凈化性能》
JC∕T 2177-2021 硅藻泥裝飾壁材
GB/T 18883-2022 《室內空氣質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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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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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要求:
在處于規定試驗環境條件下,選擇三個凈化材料光催化系統進行密閉試驗艙的測試。首先,對試驗艙內空氣中的目標污染物(可選擇甲醛或甲苯)濃度進行監測。若各試驗艙內目標污染物濃度均小于等于0.02 mg/m3,則可繼續進行后續試驗步驟。
如果目標污染物濃度超過0.02 mg/m3,應立即采取有效的清潔措施,以確保目標污染物濃度符合規定的要求。清潔措施的執行可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凈化材料的使用量、調整光催化系統的參數或引入其他適當的空氣凈化手段。只有在目標污染物濃度達到規定標準后,方可繼續進行后續試驗。

試驗判定:
檢驗結果達到本文件全部技術要求時,判定該批產品為合格。
產品凈化效率測試結果合格后,才能進行凈化持久性測試。凈化效率測試結果不合格,可進行一次復測,若復測合格則可繼續進行凈化持久性測試,若凈化持久性不合格則判該批產品為不合格。